更新日期:2021 年 1 月 29 日
以下是一些通過輝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公司”)透過滬港通及/或深港通(下稱“中港通”)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之風險及其他重要詳情。由於涉及風險,你只應在你完全理解中港通之性質及你將承受之風險才進行有關交易。你應按你的經驗、目的、財務資源及其他因素小心考慮(及在有需要時資詢你的顧問)該等交易是否適合你。
你必須遵守中國內地及香港相關之法律及法規,和一切有關交易所之條例。在作出交易指示前,你必須接受並同意上述有關中港通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之上市條例、上海證券交易所條例、深圳證券交易所之上市條例、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法律及法規負責。有關中港通交易詳細資料可參閱聯交所或公司網站。
中港通不允許即日買賣。在交易日(T日)購買的股票只可在T+1日或以後出售。
所有交易一定要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場外交易及人手交易將不被允許。
如你欲在交易日出售股票,你一定要在同一交易日開市前將股票轉到公司相應之中央結算系統戶口。
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之交易及股票結算將在T日進行,而資金(包括交易金額及相關之費用及稅款)將於T+1日結算。你應確保戶口內有足夠的人民幣作結算之用。
公司將有權在突發情況時(如8號風球)或其他在本公司控制範圍以外影響到交易及交收的情況下,沒有預先通知取消你的買賣指令。你同意本公司將會因應香港交易所、上海股票交易所、深圳股票交易所或其他中港通法定機構的指示而取消你的交易指示。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透過中港通購買之證券將受每日額度限制。所以購買指令不保證可透過中港通執行。
中港通之交易日需要在香港及相應內地交易所同時開放市場交易,並在相應的交收日於兩地均有銀行服務。A股之交易將遵從有關交易所之交易時間。
中國內地法律限制外國投資者對單一國內上市公司之持股量。公司在收到香港聯交所強制出售指示後有權強制出售投資者的股票。因此,你應確保其完全理解中國內地有關持有股份之限制及披露責任之法規,並遵重該等法規。
按中國內地法律,“短線交易利潤規例” 要求投資者歸還任何透過中港通購買及出售之中國上市公司證券所獲之得益,如(a)投資者對中國內地之上市公司持股量超過有關中港通監管機構不時制定之門檻,及(b)有關出售交易在購買交易之6個月內發生,反之亦然。
投資者應注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之交易將不受香港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且因香港投資者並非透過中國內地經紀交易,香港投資者將不受中國內地之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保障。
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要求香港聯交所指令公司向客戶發出警示公告(口頭或書面),及向某些客戶不提供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服務。
香港聯交所、香港聯交所之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子公司及該等之董事、僱員及代理人將不對公司、其客戶、或任何第三方因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或中港通有關之交易所做成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
規管差異風險: 上交所科創板市場與上交所主板市場在上市、交易、信息披露以及其他事項的規則 和指引方面都存在較大差異。例如,就上市條件而言,尋求在科創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將適用更短的 盈利歷史、更低的淨利潤和營業收入,以及更低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要求。科創板上市公司 較之主板和中小板公司對於股本總額的要求也更低。科創板上市公司的交易安排亦與主板上市公司 不同,例如價格限制、最小買賣盤和最大買賣盤。關於上交所科創板與主板的上市條件詳情,請參閱上交所網站。
退市風險: 科創板退市制度較主板更為嚴格,可能導致科創板市場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更多,退市速度更快。
公司經營風險: 科創板市場上市公司一般處於發展初期,經營歷史較短,規模較小,經營穩定性較低,抵抗市場風險和行業風險的能力較弱。儘管它們可能擁有更大的發展潛力並可更多地借助於科 技創新,其未來表現(尤其是那些尚未有良好盈利記錄的公司)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大幅股價波動: 科創板市場上市公司股價可能隨市況變化、投資者投機行為或公司業績變動等情況而頻繁發生大幅波動。流通股本較少的科創板市場上市公司可能較容易被主要股東操縱股價。不穩 定的公司業績亦令此類公司的估值較為困難。
技術風險: 科創板市場上市公司的新技術能否轉化為現實中的產品或服務具有不確定性。當其所在的行業正經歷快速的技術更新換代時,其產品可能面臨被淘汰的危險而令其公司難以為繼。
科創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
投資者亦應參閱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每位內地投資者在交易上海 科創板股票之前都須認可該揭示書條款。有關條款網址: https://www.htsec.com/jfimg/colimg/upload/20190419/914815556604772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