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
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纵向式电力公用事业机构 , 旗下香港电灯自 1889 年成立爲香港岛及南丫岛唯一电力供应商 , 业务包括爲其发电输电 、 配电及供电 。
买入价: 6.75
目标价: 7.5
止蚀价: 6.5
集团发展
集团计划於 2014 至 2018 年作 130 亿元投资 , 包括发电系统输配电网络 、输配电网络及客户和企业服务发展。
集团的经营受到与香港政府订立的管制计划规管 , 管制计划於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止爲期 1 0年 , 香港政府有权续期 5 年至 2 0 2 3 年 1 2 月止。
各年度的准许利润相等於以下两项的总和:
- (i) 该年度的固定资产平均净值总额(可再生能源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应占部分除外)的9.99%;及
- (ii) 该年度的可再生能源固定资产平均净值总额的11%。
股息政策
信托单位与普通股及优先股数目必须各自 相等 , 股份合订单位将在联交所采用单一 报价 。 於信托终止时 , 股份合订单位持 有人将有权获得与其持有的单位挂鈎的普 通股的实物分派 。 信托受托人 - 经理港 灯电力投资管理人有限公司 , 爲电能实业 ( 00006 ) 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
分派政策受托人经理须将从港灯电力投资 收取的普通股股息 、 分派及任何其他款项作出 100 % 的分派半年分派一次 。 於基 金单位上市期间 , 基金单位持有人无权要 求管理人购回或赎回其基金单位。
中期 业绩
业绩表现截至 2016 年 6 月止半年度 , 集团营业额上升 1.8 % 至 53.26 亿元 , 股东应占溢利则下降 8.6 % 至 11.01 亿元 。 计及期内提早偿还债务款项 62.96 亿元後 , 按酌情决定调整後的可供分派收入为 17 . 6 亿元 。
期内业绩概况如下 :
( 一 ) 电力销售营业额上升 1.9 % 至 53.11 亿元 , 电力销售的优惠折扣雟 300 万元 ;
( 二 ) 电力相关收入下跌 25 % 至 1800 万元 ;
( 三 ) 於 2016 年 6 月 3 0日 集团之银行结存及现金为 3 . 0 7 亿元 , 借贷爲 4 0 9 . 6 亿元 。 净负债对净资本比率雟 46 %
利润稳定
港 灯利润稳定, 每年派息容易预测
作为香港岛及南丫岛的唯一电力供应商, 虽然利润增长空间极有限, 但所须作出固 定资产等投资亦较易预测, 且受管制计划保障, 於31/12/2023前利润稳定。
根据上市文件, 受托人-经理(代表港灯 电力投资)须就(信托可供分派收入),作 出100%的分派
风险较低。
集团每年分派金额应相对稳定, 不计算股价因素, 至31/12/2023, 投资者单从分派金额应已可收回港灯买入成本的6成以上。
加上搁浅成本可合理回收, 投资者买入港灯作长期持有的话风险较低. 另如投资市场风险急升, 这类派息平稳的公用行业亦有机会成为投资者的避险选择。
(搁浅成本 - 指港灯就电力相关活动根据管制计划作出的投资或订立的协议而产生的成本,而港灯实施香港政府合理要求的减轻搁浅措施後,仍有剩余搁浅成本未能减轻,港灯有权按国际惯例从市场收回有关成本。)
与同业不同之处
港灯的经营环境及定位, 做就了它和其它 公用股的不同. 如中电(00002)及煤气(00003)等, 以上两股的潜在盈利增长空间 较大, 股价有机会因业务增长而上升, 派 息和港灯比较, 理论上亦可有较大变化, 相对波动。
而港灯的潜在盈利增长极为有限, 31/21/2023 前基本上可说是一只利润无太大波动的现金牛,股价变化将全部取决於 市场利率/通胀。
息率现价大概5.8%
不利因素
港灯下半年财务成本会较上半年进一步上 升,因有30亿至50亿元债务需要在2017年1月到期时再融资,上半年再融资平均 利息成本较高,料对下半年利润有所影响 。
假设新利润管制协议於2018年初签订,估 计其後准许回报率将由9.99%降至8%, 处於港府目标的上限。
CK LAU, Tel: 29437499 Email: HYPERLINK "mailto:chikinlau@phillip.com.hk"chikinlau@phillip.com.hk 上水分行
December 10, 2016
「注:本人刘智健为证监会持牌人士。截至本评论文章发表日止,本人及/或其有联系者并无持有全部提及之证券的所有相关财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