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一般事项
更新日期:2018 年 5 月17 日
交收及资金存入/提取
- 辉立商品(香港)有限公司(下称“辉立”)不接受第三者入数,客户可透过指定之帐户入帐。支票请划线及抬头填上「辉立商品 (香港) 有限公司」(“Phillip Commodities (HK) Limited”)。
- 如客户户口内按金所需之货币不足,或客户因交易亏损,而导致该货币欠数(货币结馀减按金要求),此货币欠数会被收取利息。
- 所有期货之基本按金及维持按金以交易所为基本,辉立保留因应市况调整基本按金及维持按金的权利,而不作另行通知。
- 客户须在工作日上午九时二十分前提交提款指示,辉立会于当日处理该指示。辉立会代存支票于客户所指定的银行户口,或客户亦可选择亲身前往本公司(总行)领取支票。
其他
- 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不同的交易月份,而成交量亦有所不同。因此,客户在买卖任何合约前,必须清楚了解哪个月份的合约最为合适。
- 客户在存款后,需在工作日下午五时前进行存款登记。若存款成功确认,该存款于翌日才会显示于客户选择存入的交易系统中。如客户希望于存款后即时进行买卖,必须将银行收据(只接受现金转帐之存款)传真至 (852) 2277 6008 或电邮至 cs@phillip.com.hk 客户服务部要求临时加额,并致电客户的经纪或交易员落盘。
- 客户如需更改任何个人资料,如住宅地址、联络电话、电邮地址或银行户口等。客户必须尽快通知辉立,及填写「综合户口资料更改书」或递交书面指示,并签署作实方可办理更改手续。如更改住址及通讯地址,则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之地址证明文件。
- 如客户要求电子结单服务,客户应确保填写的电邮地址正确,并能成功接收辉立所发出的电子邮件。
- 为保安理由及保障客户利益,客户应定期更换网上交易系统的密码。
- 如客户未能收取辉立发出的帐户结单,或有任何意见。可联络本公司客户服务部 (852) 2277 6555 或电邮至 cs@phillip.com.hk 查询。
- 有关本公司的收费,请参考 佣金及收费资料 。
- 如客户对本公司任何投资产品感兴趣,欢迎联络您的经纪、客户服务部 (852) 2277 6555 或浏览 本公司的网页。
更新日期:2015 年 1 月 29 日
夜期
港交所开设夜期时段,由下午5时15分至翌日凌晨3时正**,在该时段不接受本地指数期权买卖。故此,在夜期时段辉立会因应期货变动而自行计算各指数期权的理论价值。客户如同时持有指数期货及指数期权合约,在进行夜期买卖时,辉立会根据内部的风险计算系统,考虑客户有否足够资金进行开仓或平仓。
**此文件最后更改的日期前,港交所可能对夜期时段作出更改,辉立会因应作出改动。
按金要求
期货合约的最低按金率可参考香港交易所网站,但本公司有权按照个别客户的情况设定较高按金要求。
追补按金 (Margin Call):
如客户的户口结馀低于维持保证金,辉立将尽力透过电话、电邮或短讯(如适用)等途径发出Margin call(追加保证金通知/补仓指令),要求客户补仓至初始保证金水平。客户需于指定时限内完成以下行动:
- 存入所需之补仓金额;或
- 客户于辉立集团旗下之其他户口转账所需补仓金额至交易户口;或
- 自行平仓。
否则,辉立有可能把其仓位强行平仓。若平仓所得之金额不足以抵偿全部欠款,客户仍须就所欠款项负责。
另外,在市况大幅波动下,客户请务必留意本身的持仓,辉立有权不时要求客户就未平仓合约追加保证金。因此,务请客户留意市况及为帐户预留充足资金。
强制平仓
1. 辉立将尽力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惟因多种情况(包括市况急剧变动)不得确保及时与客户联络。若客户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存入保证金,辉立则会要求客户或强制平仓。
2. 若周末后或假期后的开市价令到帐户结馀低于辉立要求按金水平或出现负数,辉立会尽力通知追加保证金或以市场价强制平仓。
3. 辉立将以电话、电邮或短讯形式通知已被平仓的合约,并显示于结单上。若平仓所得之金额不足以抵偿全部欠款,客户仍须就所欠款项负责。
止蚀盘
止蚀盘能助您减低股市逆转下的潜在亏损,于某预设的价位保障未变现的利润,或可用作建立新仓。即使客户没有该合约持仓, 当触发指定目标价格时,止蚀盘亦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