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7 年 6 月 9 日
在作出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投资产品/ 服务是否适合其财务状况、投资目标和经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他有关情况,亦应了解投资产品/ 服务所涉及的相关风险(详阅适用之发售文件)。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创业板股份涉及很高的投资风险。尤其是该等公司可在无需具备盈利往绩及无需预测未来盈利的情况下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股份可能非常波动及流通性很低。
你只应在审慎及仔细考虑后,才作出有关的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的较高风险性质及其他特点,意味着这个市场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
现时有关创业板股份的资料只可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操作的互联网网站上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毋须在宪报指定的报章刊登付费公告。
假如你对本风险披露声明的内容或创业板市场的性质及在创业板买卖的股份所涉风险有不明白之处,应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本公司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是受到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规例所监管的。这些法律及规例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根据该条例制订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关客户资产将可能不会享有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相同保障。
向持牌人或注册人提供授权书,容许其按照某份证券借贷协议书使用你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将你的证券抵押品再质押以取得财务通融,或将你的证券抵押品存放为用以履行及清偿其交收责任及债务的抵押品,存在一定风险。假如你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是由持牌人或注册人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则上述安排仅限于你已就此给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行有效。此外,除非你是专业投资者,你的授权书必须指明有效期,而该段有效期不得超逾12个月。若你是专业投资者,则有关限制并不适用。此外,假如你的持牌人或注册人在有关授权的期限届满前最少14日向你发出有关授权将被视为已续期的提示,而你对于在有关授权的期限届满前以此方式将该授权延续不表示反对,则你的授权将会在没有你的书面同意下被视为已续期。现时并无任何法例规定你必须签署这些授权书。然而,持牌人或注册人可能需要授权书,以便例如向你提供保证金贷款或获准将你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借出予第三方或作为抵押品存放于第三方。有关持牌人或注册人应向你阐释将为何种目的而使用授权书。
借存放抵押品而为交易取得融资的亏损风险可能极大。你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你存放于本公司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情况可能使备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指示无法执行。你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款额或缴付利息。假如你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支付所需的保证金款额或利息,你的抵押品可能会在未经你的同意下被出售。你应密切留意帐户状况,在市场波动下,本公司未必能联络你或提供足够时间予你存钱,而你的持仓将有可能被强制平仓。此外,你将要为你的帐户内因此而出现的任何短欠数额及需缴付的利息负责。因此,你应根据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这种融资安排是否适合你。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市场(包括与本地市场有正式连系的市场)进行交易,或会涉及额外的风险。根据这些市场的规例,投资者享有的保障程度可能有所不同,甚或有所下降。在进行交易前,你应先行查明有关你将进行的该项交易的所有规则。你本身所在地的监管机构,将不能迫使你已执行的交易所在地的所属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或市场执行有关的规则。有鉴于此,在进行交易之前,你应先向有关商号查询你本身地区所属的司法管辖区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可提供哪种补救措施及有关详情。
以外币计算的合约买卖所带来的利润或招致的亏损(不论交易是否在你本身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或其他地区进行),均会在需要将合约的单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时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如果你透过电子服务进行买卖,你便须承受该电子服务系统带来的风险,包括有关系统硬体和软件可能会失灵的风险。系统失灵可能会导致你的买卖盘不能根据指示执行,甚或完全不获执行。
由于未可预计的交通挤塞和其他原因,电子服务可能并不可靠的,及存在通过电子服务进行的交易在传输和接收你的指示或其他资讯过程中可能会被耽误、延迟执行你的指示或有关指示以有别于你发出指示时的市价执行、指示在传输时被中断或停顿等风险。在通讯过程中也存在误解或错误的风险,以及在发出了指示后,通常也不一定可以取消。由于此类中断、耽误或被第三方进入而使客户遭受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概不承担责任。如果你不准备接受此类中断或耽误引致的风险,你不应透过电子服务来作出任何指示。
通过电子服务向你提供的市场数据和其他资讯可能是本公司从第三者获得的。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数据和资讯是可靠的,但本公司或该等第三者都不会保证这些数据和资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即时性。
客户明白本公司并非独立的中介人,理由如下:
(i) 本公司有收取由其他人士(可能包括产品发行人)就本公司向客户分销投资产品而提供的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钱收益。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订立任何投资产品交易前或在订立任何投资产品交易时向客户所提供的金钱收益披露;及/或
(ii) 本公司有收取由其他人士提供的非金钱收益,或与本公司可能向客户分销的产品的发行人有紧密联系或其他法律或经济关系。
我们会从CHINA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比特币ETF (3042), 以太币ETF (3046)), Samsung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td. (中证中国龙网ETF (2812);标普高盛原油ER期货ETF (3175);亚太高息房地产信托ETF (3187)), 最多收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年度管理费的50%,作为我们在阁下的整段投资期间内每季持续收取的佣金。
本声明并不涵盖买卖期货及期权的所有风险及其他重要事宜。就风险而言,你在进行任何上述交易前,应先了解将订立的合约的性质(及有关的合 约关系)和你就此须承担的风险程度。期货及期权买卖对很多公众投资者都并不适合,你应就本身的投资经验、投资目标、财政资源及其他相关条 件,小心衡量自己是否适合參与该等买卖。
1.「杠杆」效应
期货交易的风险非常高。由于期货的开仓保证金的金额较期货合约本身的价值相对为低,因而能在期货交易中发挥“杠杆”作用。市场轻微的波 动也会对你投入或将需要投入的资金造成大比例的影响。所以,对你來說,这种杠杆作用可說是利弊參半。因此你可能会损失全部开仓保证金及 为维持本身的仓盘而向有关商号存入的额外金额。若果市况不利你所持仓盘或保证金水平提高,你会遭追收保证金,须在短时间内存入额外资金 以维持本身仓盘。假如你未有在指定时间内缴付额外的资金,你可能会被迫在亏蚀情况下平仓,而所有因此出现的短欠數额一概由你承担。
2. 减低风险交易指示或投资策略
即使你采用某些旨在预设亏损限额的交易指示(如“止蚀”或“止蚀限价”指示),也可能作用不大,因为市况可以令这些交易指示无法执行。至于运用不同持仓组合的策略,如“跨期”和“马鞍式”等组合,所承担的风险也可能与持有最基本的“长”仓或“短”仓同样的高。
3. 不同风险程度
期权交易的风险非常高。投资者不論是购入或出售期权,均应先了解其打算买卖的期权類别(即认沽期权或认购期权)以及相关的风险。你应计入期 权金及所有交易成本,然后计算出期权价值必须增加多少才能获利。
购入期权的投资者可选择抵销或行使期权或任由期权到期。如果期权持有人选择行使期权,便必须进行现金交收或购入或交付相关的资产。若购 入的是期货产品的期权,期权持有人将获得期货仓盘,并附带相关的保证金责任(參阅上文“期货”一节)。如所购入的期权在到期时已无任何价 值,你将损失所有投资金额,当中包括所有的期权金及交易费用。假如你拟购入极价外期权,应注意你可以从这類期权获利的机会极微。
出售(「沽出」或「卖出」)期权承受的风险一般较买入期权高得多。卖方虽然能获得定额期权金,但亦可能会承受远高于该笔期权金的损失。倘若 市况逆转,期权卖方便须投入额外保证金來补仓。此外,期权卖方还需承担买方可能会行使期权的风险,即期权卖方在期权买方行使时有责任以 现金进行交收或买入或交付相关资产。若卖出的是期货产品的期权,则期权卖方将获得期货仓盘及附带的保证金责任(參阅上文「期货」一节)。若 期权卖方持有相应數量的相关资产或期货或其他期权作“备兑”,则所承受的风险或会减少。假如有关期权并无任何“备兑”安排,亏损风险可 以是无限大。
某些国家的交易所允许期权买方延迟支付期权金,令买方支付保证金费用的责任不超过期权金。尽管如此,买方最终仍须承受损失期权金及交易 费用的风险。在期权被行使又或到期时,买方有需要支付当时尚未缴付的期权金。
期货及期权的其他常見风险
4. 合约的条款及细则
你应向替你进行交易的商号查询所买卖的有关期货或期权合约的条款及细则,以及有关责任(例如在什么情况下你或会有责任就期货合约的相关资产进行交收,或就期权而言,期权的到期日及行使的时间限制)。交易所或结算公司在某些情况下,或会修改尚未行使的合约的细则(包括期权行使 价),以反映合约的相关资产的变化。
5. 暂停或限制交易及价格关系
市场情况(例如市场流通量不足)及/或某些市场规则的施行(例如因价格限制或“停板”措施而暂停任何合约或合约月份的交易),都可以增加亏损风险,这是因为投资者届时将难以或无法执行交易或平掉/抵销仓盘。如果你卖出期权后遇到这种情况,你须承受的亏损风险可能会增加。
此外,相关资产与期货之间以及相关资产与期权之间的正常价格关系可能并不存在。例如,期货期权所涉及的期货合约须受价格限制所规限,但 期权本身则不受其规限。缺乏相关资产參考价格会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何谓「公平价格」。
6. 存放的现金及财产
如果你为在本地或海外进行的交易存放款项或其他财产,你应了解清楚该等款项或财产会获得哪些保障,特别是在有关商号破产或无力偿债时的 保障。至于能追讨多少款项或财产一事,可能须受限于具体法例规定或当地的规则。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收回的款项或财产如有不足之數,则可 认定属于你的财产将会如现金般按比例分配予你。
7. 佣金及其他收费
在开始交易之前,你先要清楚了解你必须缴付的所有佣金、费用或其他收费。这些费用将直接影响你可获得的净利润(如有)或增加你的亏损。
8.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进行交易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市场(包括与本地市场有正式連系的市场)进行交易,或会涉及额外的风险。根据这些市场的规例,投资者享有的保障程度可能 有所不同,甚或有所下降。在进行交易前,你应先行查明有关你将进行的该项交易的所有规则。你本身所在地的监管机构,将不能迫使你已执行 的交易所在地的所属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或市场执行有关的规则。有鉴于此,在进行交易之前,你应先向有关商号查询你本身地区所属的司法 管辖区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可提供哪种补救措施及有关详情。
9. 货币风险
以外币计算的合约买卖所带來的利润或招致的亏损(不論交易是否在你本身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或其他地区进行),均会在需要将合约的单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时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10. 交易设施
电子交易的设施是以电脑组成系统來进行交易指示传递、执行、配对、登记或交易结算。然而,所有设施及系统均有可能会暂时中断或失靈,而你就此所能获得的赔偿或会受制于系统供应商、市场、结算公司及/或參与者商号就其所承担的责任所施加的限制。由于这些责任限制可以各有 不同,你应向为你进行交易的商号查询这方面的详情。
11. 电子交易
透过某个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可能会与透过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有所不同。如果你透过某个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便须承受该系统 带來的风险,包括有关系统硬件或软件可能会失靈的风险。系统失靈可能会导致你的交易指示不能根据指示执行,甚或完全不获执行。
12. 场外交易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及只有在特定情况之下,有关商号获准进行场外交易。为你进行交易的商号可能是你所进行的买卖的交易对手方。在这种情 况下,有可能难以或根本无法平掉既有仓盘、评估价值、厘定公平价格又或评估风险。因此,这些交易或会涉及更大的风险。此外,场外交易的 监管或会比较宽松,又或需遵照不同的监管制度;因此,你在进行该等交易前,应先了解适用的规则和有关的风险。
供股权证是公司向现有股东一次性发行股份,让他们有机会通过在未来的某个日期以折扣价购买额外的新股,来维持所有权的原有比例不被稀释。直至购买新股的日期为止,投资者可以按照与普通股交易的方式进行市场交易,如果投资者在这段时间内不行使认购权,认购权将会失效。如果投资者不打算行使认购权,可以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一旦行使,便不能再次使用认购权。
●面对有折扣提供的股票很容易受到诱惑,但您不应假设这是买平货,而是应先了解资金筹集的背后原因,才做明智的决定。
●一家公司可能会使用供股来弥补债务,特别是当他们无法从其他来源借钱时。您应留意管理层有否透露任何潜在的问题。
●如果您决定不行使新股认购权,则由于所发行股份数量的增加,你持有公司的总股权将被摊薄。
●如果您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不参与供股,您的未缴款供股权将会失效。公司将在扣除报价和费用后,出售这些权利并分配任何净收益。如果有的话,过期收益的金额将不会通知你,直到报价关闭。不能保证你不会失去收益。
由此产生的投资和收益的价值可能会下降,您可能会收回比原本投资更少的资金。
买卖与股票挂钩的工具(「ELI」)的风险
如阁下指示本公司用该户口买卖与股票挂钩的工具,阁下确认 ELI 并不保本,而如 ELI 的参考资产的价格与阁下的看法不同,则阁下可蒙受损 失。在极端的情况下,阁下可损失全部投资。在若干情况下的损失风险甚大,除非阁下明白正在进行的买卖的性质以及所须承担的风险,否则不 应买卖该等工具。阁下并须因应本身的环境及财政状况,审慎考虑究竟有关买卖是否适合。
阁下明白虽然大部分 ELI 一般较普通定期存款的利息为高,但是阁下的 ELI 的潜在收益可以发行人指定的预先厘定的水平为上限。在投资期间内, 阁下于参考资产并无权利。该/该等参考资产的市价变动未必会导致 ELI 的市价及/或潜在回报有相应的变动。
阁下完全知道投资 ELI 令阁下承受股权风险。阁下承受正股及股市价格波动,以及股息、企业行动及对手方风险的影响。倘相关工具的价格跌至 低于转换价,阁下将接纳法律责任,以预先议定的转换价购入相关工具,而非收取与 ELI 的本金。因此,倘 ELI 的价值低于阁下原本的投资,则阁 下将收到一项价值下跌的工具,而倘相关工具变得毫无价值,则更可能会失去全部本金或存款。 ELI 并非以任何资产或抵押品担保。
阁下知道当购买 ELI 时,阁下倚赖发行商的信用可靠性。如发行商违约或资不抵债,则不论参考资产的表现,阁下将须倚赖阁下的分销商代表阁 下采取行动,以发行商无抵押的债权人身份提出索偿。发行商可为其 ELI 提供有限度的庄家安排。但是,如阁下尝试于发行商提供的庄家安排下 在到期前终止 ELI,则阁下可收取一笔大幅低于阁下原本的投资金额的款项。与股票挂钓的工具或会「不能转让」,阁下或许无法将有关工具平仓 或变现。 ELI 的发行商亦可担当不同角色,如 ELI 的安排行、市场代理及计算代理。 ELI 的发行商、其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担当不同角色亦可引致 利益冲突。
投资者应注意,正股的任何派息可影响其价格,而由于除息定价,可影响 ELI 到期时的回报。投资者亦应注意,发行商可因正股的企业行动而对 ELI 作出调整。
潜在孳息率:投资者应就买卖 ELI 相关的费用及开支以及到期时的付款/交付咨询他们的经纪。港交所发布的潜在孳息率并无将费用及开支计算在内。
1. 发行商风险
权证并无资产担保。如权证发行人资不抵债并就其权证违约,则衍生权证的持有人等同衍生权证发行商的无担保债权人,对发行商的资产并无任何优先索偿权;因此,衍生权证的投资者须承担发行商关于信贷及其他方面的风险。
2. 杠杆风险
尽管衍生权证价格远低于相关资产价格,但衍生权证价格升跌的幅度亦远大于所对应的股票。杠杆作用可以相反方向运作。相关资产价格的小幅 变动可导致权证价格大幅下跌。在最差的情况下,衍生权证价格可跌至零,投资者可能会损失全部资金。
3. 具有效期
与股票不同,衍生权证有到期日,并非长期有效。衍生权证到期时如非价内权证,则完全没有价值。极价外权证对相关资产价格变动的敏感性较 低,因为有关权证在到期时成为价内权证的机会不大。
4. 时间耗损
只要其他因素维持不变,衍生权证价格会随时间而递减,投资者绝对不宜视衍生权证为长线投资工具。
5. 波幅
若其他因素不变,相关资产的波幅增加会使衍生权证价值上升;相反,波幅减少会使衍生权证价值下降。
6. 市场力量
除了决定衍生权证理论价格的基本因素外,所有其他市场因素(包括权证本身在市场上的供求)也会影响衍生权证的价格。当衍生权证在市场上 快将售罄又或发行商增发衍生权证时,尤其如是。
7. 流通量风险
虽然衍生权证设有流通量提供者,但不能保证投资者可以随时以其目标价买入/沽出衍生权证。
8. 营业额
高营业额不应被视作衍生权证价格将上升的显示。除市场力量外,衍生权证的价格受多项因素影响,如相关资产的价格及其波动性、到期前的剩 余时间、利率及相关资产的预期股息。
1. 强制收回
牛熊证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投资者在买卖牛熊证前应先考虑本身能承受多少风险。若牛熊证的相关资产价格触及收回价,牛熊证会即时由发行 商收回,买卖亦会终止。 N 类牛熊证将不会有任何剩余价值。若是 R 类牛熊证,持有人或可收回少量剩余价值,但在最坏的情况下亦可能没有剩 余价值。当牛熊证被收回后,即使相关资产价格反弹,该只牛熊证亦不会再次复牌在市场上买卖,因此投资者不会因价格反弹而获利。
2. 杠杆作用
由于牛熊证是杠杆产品,牛熊证价格在比例上的变幅会较相关资产为高。当相关资产的价格较接近牛熊证的收回价,则牛熊证被收回的风险较 高。理论上,牛熊证的杠杆比率将较高,反映被收回的风险。若相关资产价格的走向与投资者原先预期的相反,投资者可能要承受比例上更大的 损失。
3. 限定的有效期
牛熊证发行时的有效期以固定的到期日表示。若在到期前遭提早收回,牛熊证的有效期将变得更短。期间牛熊证的价值会随相关资产价格的变动 而波动,于到期后便没有价值。在某些情况下若被提早收回,牛熊证亦可能变得没有价值。
4. 相关资产的走势
牛熊证的价格变动趋向紧贴相关资产的价格变动,但在某些情况下未必与相关资产价格的变动同步。牛熊证的价格受多个因素所影响,包括其本 身的供求、财务费用及距离到期的时限。牛熊证的对冲值不一定接近一(尤其当相关资产的价格接近收回价时)。
5. 流通量风险
虽然牛熊证设有流通量提供者,但不能保证投资者可以随时以其目标价买入/沽出牛熊证。
6. 财务费用
牛熊证在发行时已把全期的财务费用计算在发行价内。财务费用随着牛熊证越来越接近届满而减少。牛熊证的期限越长,总融资费用越高。当牛 熊证被收回时,即使其年期已缩短,但持有人仍会损失整笔已付的财务费用。另外,投资者应注意财务费用于牛熊证的限期内会不时变动。
7. 接近收回价时的交易
相关资产价格接近收回价时,牛熊证的价格可能较波动,买卖差价转阔,流通量减低,牛熊证亦随时会被收回而交易终止。由于触法强制收回事件与牛熊证实际停止买卖之间可能会有一些时差,交易有可能会在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才达成及被确认。但任何在强制收回 事件后始执行的交易将不被承认并会被取消。因此投资者买卖接近收回价的牛熊证时需额外留意。
8. 海外相关资产
以海外相关资产为正股发行的牛熊证可在联交所的交易时段以外收回。此外,在将牛熊证的价格及现金结算金额由外币兑换为港币的过程中,买 卖其正股为海外相关资产的牛熊证的投资者须承受汇率风险。
●市场风险:交易所买卖基金主要为追踪某些指数,行业/领域又或资产组别(如股票,债券或商品)的表现。交易所买卖基金经理可用不同策略达至目标,但通常也不能在跌市中酌情探取防守策略。你必须要有因为相关指数/资产的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准备。
●追踪误差:这是指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表现与相关指数/资产的表现脱节,原因可以来自交易所买卖基金的交易费及其他费用、相关指数/资产改变组合、交易所买卖基金经理的复制策略等等因素。 (常见的复制策略包括完全复制/选具代表性样本以及综合复制。)
●以折让或溢价交易:交易所买卖基金的价格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其资产净值,当中主要是供求因素的问题,在市场大幅波动兼变化不定期间尤其多见,专门追踪一些对直接投资设限的市场/行业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亦可能会有此情况。
●外汇风险:若你所买卖结构性产品的相关资产并非以港币为单位,其尚要面对外汇风险。货币兑换率的波动可对相关资产的价值造成负面影响,连带影响结构性产品的价格。
●流通量风险:证券庄家是负责提供流通量、方便买卖交易所买卖基金的交易所参与者。尽管交易所买卖基金多有一个或以上的证券庄家,但若有证券庄家失责或停止履行职责,你或就不能进行买卖。
●期货合约转仓风险:
期货合约是透过期货交易所订立的具约束力协议,于未来的特定时间买卖相关资产。 「转仓」是指,当现有期货合约即将到期,以代表同一相关资产但到期日较后的期货合约取代。当期货合约转仓(即卖出近期的期货合约,再买入较长期的期货合约)时,如较长期的期货合约的价格高于即将到期的现有期货合约价格,转仓可能会导致亏损(即负转仓收益「negative roll yield」)。在此情况下,出售近期期货合约所得的收益,并不足以购买相同数量而到期日较后的期货合约,因后者的价格较高,这会对期货ETF的资产净值有不利影响。
●持有期货合约数量的法定限制风险:
在获认可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合约受限于法定持仓限制,不能持有多于某一特定数量之期货合约。若期货ETF的期货合约持仓已增加至接近有关上限,则可能因无法购买更多期货合约而未能新增ETF单位,此情况可能令上市的ETF单位的交易价格偏离于其资产净值。
ETN是一种由承销银行发行的无担保、非次级债务证券,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各个市场基准的回报。 ETN 的回报通常与一个市场基准或策略的表现挂钩,并扣除适用的费用。与其他债务证券类似,ETN 有到期日,且仅以发行人信用作为支持。
投资者可以透过交易所买卖ETN或于预定到期日收取现金付款,或视乎基准指数的表现有机会直接向发行人提早赎回ETN(须扣除适用的费用)。然而,投资者于赎回时可能受ETN的提早赎回条件限制,例如最少赎回数量。
投资者并无保证将于到期日或发行人提早回购时可收回投资本金或任何投资回报。对于ETN,正面表现的月份或无法抵销其中某些极不利之月度表现。 ETN发行人有权随时按回购价值赎回ETN。若于任何时候ETN的回购价值为零,投资者的投资则变得毫无价值。 ETN可能流通性不足,投资者并无保证可随时按其意愿,以目标价格买卖。
尽管ETF与ETN均有追踪基准指数的特性,但ETN属于债务证券,并不实际拥有其追踪的任何资产,拥有的仅是发行人向投资者分配理论上存在的基准指数所反映的回报之承诺。 ETN对投资组合的多元化程度有限,投资者须承受特定指数及指数成份的集中性风险。鉴于ETN属无抵押品的债务工具,若ETN发行商发生违约或破产,最大潜在损失可能是投资额的百分之一百及无法获得任何利润。
即使受追踪的相关指数没有变化,发行人信用评级降级亦会导致ETN的价值下跌。因此,买卖ETN的投资者直接面临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在发行人宣布破产的情况下仅拥有无担保的破产索偿权。本金金额须扣除定期收纳的投资者费用或任何适用的费用,该等费用会对回报产生不利影响。你应注意ETN的相关资产可能因ETN本身以外的货币计值而产生的汇率风险。汇率变动可为你的投资带来不利影响。
个别ETN可能会采用杠杆,而ETN的价值会因应其对于相关资产的杠杆比率而迅速变化。你应注意ETN的价值可能会跌至零,你可能损失所有的投资本金。
● 投资风险: 买卖杠杆及反向产品涉及投资风险及并非为所有投资者而设。不保证可取回投资本金。
●波动风险: 杠杆及反向产品涉及使用杠杆和重新平衡活动,因而其价格可能会比传统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更波动。
● 不同于传统的ETF:
杠杆及反向产品与传统的ETF不同,具有不同的特性及风险。
●长线持有的风险:
杠杆及反向产品并非为持有超过重新平衡活动的间距,一般为一天而设。在每日重新平衡及复合效应下,有关产品超过一天的表现会从幅度或方向上偏离相关指数同期的杠杆或相反表现。在市况波动时有关偏离会更明显。
随着一段时间受到每日重新平衡活动、相关指数波动,以及复合效应对每日回报的影响,可能会出现相关指数上升或表现平稳,但杠杆产品却录得亏损。同样地亦有可能会出现相关指数下跌或表现平稳,但反向产品却录得亏损。
● 重新平衡活动的风险:
杠杆及反向产品不保证每天都可以重新平衡其投资组合,以实现其投资目标。市场中断、规管限制或市场异常波动可能会对产品的重新平衡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 流通风险:
为减低追踪偏离度,杠杆及反向产品一般会在交易日接近完结时才进行重新平衡活动(相关市场收市前的一段短时间)。频繁的重新平衡活动可能使有关杠杆及反向产品更受市场波动影响和面对较高的流通风险。
●即日投资风险:
杠杆及反向产品的杠杆倍数会随交易日市场走势而改变,但直至交易日完结都不会重新平衡。因此杠杆及反向产品于交易日内的回报有可能会多于或少于相关指数的杠杆或相反回报。
●重整组合的风险:
相对传统的ETF,每日重新平衡活动会令杠杆及反向产品的投资交易次数较频密,因而增加经纪佣金和其他买卖开支。
● 关联风险:
费用、开支、交易成本及使用衍生工具的成本,可令有关产品的单日表现,与相关指数的单日杠杆/反向表现的关联度下降。
● 终止运作风险:
如所有证券庄家均辞任,杠杆及反向产品必须终止运作。杠杆及反向产品必须在最后一名证券庄家辞任生效时同时终止运作。
●杠杆风险(仅适用于杠杆产品):
在杠杆效应下,当相关指数变动,或者当相关指数的计价货币不同于有关杠杆产品的基准货币,而有关货币的汇价出现波动时,会令杠杆产品的盈利和亏损倍增。
●有别于传统的回报模式(仅适用于反向产品):
反向产品旨在提供与相关指数相反的单日回报。如果有关指数长时间上升,或者当相关指数的计价货币不同于有关反向产品的基准货币,而该计价货币的汇价长时间上升时,反向产品可能会损失大部分或所有价值。
●反向产品与沽空(仅适用于反向产品):
投资反向产品并不等同于建立短仓。因为涉及重新平衡活动,反向产品的表现可能会偏离短仓表现,特别是当市况波动和走势经常摇摆不定的时候。
杠杆式外汇交易的亏损风险可以十分重大。你所蒙受的亏损可能超过你的最初保证金款额。即使你已建立附带条件的交易指令,例如「止损」或「限价」单,亦未必可以将亏损限于阁下原定的金额,阁下的未平仓合约可能会被平仓。你将要为你的帐户所出现的任何逆差负责。因此,你必需仔细考虑,鉴于自己的财务狀况及投资目标,这种买卖是否适合你。
A. 发行商违约风险
倘若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发行商破产而未能履行其对所发行产品的责任,投资者只被视为无抵押债权人,对发行商任何资产均无优先索偿权。因此,投资者须特别留意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发行商的财力及信用。由于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并没有资产担保,若发行商破产,投资者便可能会损失其全部投资。
B. 杠杆风险
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如衍生权证及牛熊证均为杠杆产品,其价值可按其相对于相关资产的杠杆比率而快速改变。投资者须留意,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的价值可以跌至零,令当初的投资资金尽失。
C. 有效期限
大部分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均设有到期日,到期后产品将会变得毫无价值。投资者须留意产品的到期时间,确保所选产品尚余的有效期能配合其交易策略。
D. 异常价格变动
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的价格或会因为外来因素(如市场供求)而有别于其理论价,因此,实际成交价可以高于亦可低于其理论价。
集体投资计划可广泛地(最多100%)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定息证券及/或结构性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违约掉期、 次等投资级别债务、按揭抵押证券及其他资产抵押证券),并涉及不同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风险、流通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集体投资计划可能使用衍生工具的交易策略可能招致损失的部份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状况动荡、衍生工具与取决其价格的证券走势关连性不完美、市场缺乏流动性,以及交易对手方的违责风险。
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人民币与外币(包括港元)之间的转换,是受中国的监管限制,并会影响以人民币计价证券的流动性。人民币计价的证券可能没有定期交易或活跃市场。因此,你或许不能及时出售,或大幅折让其产品的价值以作出售。如人民币贬值,以港元计价的投资亦会下降。
若投资者要行使及买卖供股权益,应留意有关的期限及其他时间表。未被行使的供股权益在到期时将没有任何价值。但若投资者决定不行使供股权益,除非投资者打算在市场上转让这项权利,否则无需采取任何行动。如要转售供股权益,应留意认购期内设有指定的买卖期,在此之后供股权益将会变得毫无价值。若投资者决定放弃供股权益,其持股比例将会因公司增发新股而被摊薄。
阁下在投资任何受美国法律规管市场的证券或证券相类的工具前 ,应先了解适用于该等交易的美国规例。美国法律通常适用于美国市场交易,无论客户所属的国家法律是否亦同时适用。有众多(但此非指全部)股票,债券及期权均在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及交易。纳斯达克以往是交易商之间的场外交易市场,现亦已成为一家美国交易所。就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期权而言,每家交易所会发有补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例的规例,以保障在该交易所进行买卖证券的个人及机构。
交易商可以继续利用交易所挂牌或非交易所挂牌的工具进行场外交易。就未有在交易所挂牌的证券,其交易可以透过在场外电子交易板或载有代理(非真正的)交易商报价之交易商之间的粉红价单进行。这些交易设施是在纳斯达克以外设置。
证券期权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该期权挂牌的证券交易所之规例管辖。期货合约或商品例如小麦或黄金的期权受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之规例管辖。商业期权例如房地产期权则不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之规则限制。
无论阁下意欲投资在美国交易所挂牌的证券、场外交易证券或衍生工具(如期权或期货),客户应了解监管拟进行交易之市场的有关规例。投资于没有须在交易所挂牌要求的衍生工具会倾向使风险增加及衍生工具市场的性质倾向使风险进一步增加。
场外电子交易板的庄家不能使用电子媒介与其他交易商沟通以执行交易。他们必须以手动方式与市场沟通,即使用标准电话线与其他交易商沟通以执行交易,此举可能会引致延迟与市场沟通。若在同时交易量增加,可引致场外电子交易板的证券价格波幅扩大及迟误延长执行时间。客户在市场落盘时应加倍审慎,并完全了解有关外电子交易板交易的风险。
市场数据如报价,交易量及市场大小可能或未必与纳斯达克或挂牌证券预期般一样保持现况更新。
因参与场外证券市场的庄家数目可能较少,该证券的流通量可能大幅较在市场挂牌证券的流通量低。因此,阁下的指示可能只获部分执行,甚至全部不获执行。此外,市场落盘所收到的价格可能与输入买卖盘时的报价有明显的不同。当某一证券的股份交易减少,可引致卖出/买入价的差距增加及造成价格波动。在某些情况下,未必能在合理时间内为场外证券平仓。
场外交易证券的发行商并无责任向投资者提供资讯、与证券交易委员会维持登记或向投资者提供定期报告。
所有产品都具有违责风险及/或交易对手风险。违责风险是指发行商未能根据协定缴付。遇上经济不景,发行商未必能成功借贷继续经营或偿还旧债。信贷评级是评估结构性产品违约风险最常用的工具。信贷评级代表信贷评级机构于某一持定时间内的意见,而信贷评级往往会因应发行商的财政状况或市场情况的改变而作出调整。
交易对手风险指交易方无力履行其财务合约责任,虽然信贷评级的评级有一定的可靠性,投资者除了要参考发行商的信贷评级外,更要仔细留意产品的结构本身是否涉及衍生工具,以免招致损失。